为进一步改善辖区空气质量,确保顺利通过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核验收,近日,高新区管委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一系列的大气污染综合整治活动,大气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为了从源头控制污染,高新区坚持准入从严、监管从严、查处从严、整改从严,坚决实施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和环境执法标准。由马厂湖镇、罗西街道办事处和社发局牵头,环保分局具体配合对辖区工业大气污染源进行综合整治。一是对辖区内钢铁、焦化企业要按照市钢铁、焦化企业环境保护管理规范要求,督促完成二氧化硫和除尘治理任务;二是使用直接燃煤窑炉的日用瓷、砖瓦等企业,必须完成清洁燃烧技术改造,关停取缔无治理价值的直接燃煤炉窑;三是建陶、日用瓷等企业料场必须用大棚覆盖,干燥塔等易产生粉尘、烟尘的设施及工序配套高效布袋除尘器;四是所有保留的煤矸石、页岩砖厂必须完成烟尘、二氧化硫治理工作;五是水泥生产加工及其他有粉尘排放的企业必须进行辅料棚盖、原料入库封闭存放,各排尘点全部安装高效除尘设施;六是化工企业要加强内部管理,加大环保投入,建设必要的化工异味气体收集和废气处理设施,对产生化工异味的各个点位进行有效治理。
与此同时,高新区还狠抓了道路扬尘和建筑扬尘治理,要求所有散装物料运输必须采取箱式封闭运输或全篷盖至车厢上沿下方30厘米,严禁未采取封闭方式运输垃圾、渣土、砂石、工业固体废弃物等的运输车辆行驶。同时要求所有施工场地周围必须设置围挡,工地建筑结构施工架外侧必须设置防尘网或防尘布,建筑施工场地出口必须设置车辆清洗平台,严禁运输物料的车辆带泥土上路行驶。施工现场道路须进行硬化处理,并做到每天定时清扫及洒水降尘。施工期间,存放粉性的工程材料、砂石、土方或废弃物的物料堆放场地须设置挡风墙或进行篷盖,施工渣土须集中袋装运至地面,不得高空抛撒,风力四级以上不得从事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对于广场、道路等工程施工要实行封闭式围挡作业,弃土、废料、渣土必须及时清运并洒水冲刷现场,未能及时清运的,必须采取遮盖等防尘措施,切实做到“工地砂土覆盖率、施工现场围挡率、工地路面硬化率、拆除工程洒水率、驶离工地车辆封闭与车轮冲洗率”五个100%的要求。
高新区在去年全面排查企业环保隐患工作的基础上,成立了三个隐患排查小组,开展了新一轮的排查整治工作。特别是对涉气重点企业进行全面隐患排查整治,消除了环境安全隐患。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高新区充分发动,层层落实,严防死守,确保不发生焚烧秸秆及其他废弃物现象。目前,高新区严格按照安装进度表要求,提供一切方便和条件,空气自动监测站将在近期安装完毕。届时,空气自动监测站将对全区空气质量进行实时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