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让农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解决农村居民“老有所养”的问题,虽然未被确定为国家级新农保试点县区,高新区仍依靠自身实力,自主试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从7月份起,高新区1.3万名60周岁及以上的农村老人将每月领取55元的基础养老金。
近日,高新区制定出台了《临沂高新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细则(试行)》,采取“农民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办法筹集资金。凡具有高新区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且未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均可参保。个人年缴费标准分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800元、1000元7个档次,参保人按年度自主选择缴费档次缴费,至60周岁止。凡年满60周岁,按规定缴费且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有农村户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45周岁以上的,应按年度缴费,累计缴费年限应不少于实际年龄到60周岁的剩余年数,允许补缴,但补缴后累计缴费年限不超过15年;45周岁(含)以下的,应按年度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基础养老金为每人每月55元。区管委会对参保人缴费进行补贴,最低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
自主试点“新农保”政策,既落实了党的惠民政策,又体现了高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实力。高新区区划调整后,“两委”团结带领全区干部群众,勇于拼搏,积极作为,经过3年的艰苦努力,实现了经济总量迅速膨胀、增幅不断攀升、大局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2010年,高新区实现技工贸总收入223亿元、GDP58.4亿元、财政总收入4.5亿元、可用财力接近3亿元。经济实力大幅提升,为造福百姓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