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保障和改善高龄老人基本生活,从2013年起,对全区90至9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发放高龄津贴5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人,每人每月发放高龄津贴500元(从2014年10月1日开始提高到600元每月),2014年共计发放津贴209450元,使高龄老人真正能够共享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下一步,我区将逐步扩大发放范围,提高发放标准,真正使全区老年人过一个安逸的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