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保障经济社会平稳运行的重大决策部署,纾解企业困难,按照国家和省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养老、失业、工伤保险)通知要求,现将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的高新区管企业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2020年3月21日至2020年3月25日。如有异议,请于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前提出变更申请(承诺书格式见附件2,单位签字盖章)。
区社保处联系电话:0539-7118052
企业划型及减免政策咨询:0539-7958556
已缴社保费退费咨询:0539-7118051
监督与举报:0539-7109037
附件:
1、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高新区管企业名单
2、因疫情原因申请减免缴纳企业三项社会保险费承诺书
3、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问答
高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
2020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