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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疫情防控期间违反价格行为案件公示
高新宣传部   发布日期:2020-02-04

近日,根据日常检查情况和消费者投诉,临沂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多频次市场价格专项整治行动,查处了8家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为进一步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打击侵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现将查处的涉嫌违法违规行为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

案例一:临沂市登葆医药有限公司湖西崖店不按规定明码标价行为

1月28日,高新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对该店进行检查,发现销售的久牵耳托折叠式防尘口罩未明码标价,涉嫌违反不按规定明码标价违法行为。执法人员立即责令当事人立即整改,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相关规定,当场作出1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酸溜蔬果园涉嫌哄抬物价行为

1月30日上午,高新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到酸溜蔬果园(金海汇超市)检查,发现该超市西红柿的售价为5.99元/斤,而购进价为4.1元/斤,购销差价为46%,涉嫌违反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立即整改,并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拟对该超市作出行政处罚,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其他违法经营者名单:

序号

违法经营者名单

违法行为

1

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嘉之惠超市

不按规定明码标价

2

临沂慈馨大药房

不按规定明码标价

3

临沂德众堂大药店有限公司

不按规定明码标价

4

临沂坤林大药房有限公司

不按规定明码标价

5

山东立强药店连锁有限公司宜城花园

不按规定明码标价

6

临沂高新区佳悦大药房

不按规定明码标价

以上案例说明,我区部分商场超市、药店经营者在疫情防控关键时期,仍违背商业道德,违反法律法规,理应受到严厉惩处。希望全区广大生产经营者引以为戒,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切实承担社会责任。

下一步,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进一步采取强有力措施,严厉打击不明码标价、串通涨价、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违法违规行为,稳定价格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临沂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