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调查工作中审批权限是否执行到位,使用措施是否合法合规一直以来是案管部门进行内部监督的重要内容。”这是近期高新区纪工委案管室组织的审查调查措施使用自查中的一个讨论场景。
今年以来,为规范审查调查工作,高新区纪工委强化对审查调查措施使用全流程管理和监督检查,严把“三关”,逐级审核,强化内部监督,确保依规依法、审慎合理运用审查调查措施,不断推进审查调查工作规范化。
严把“审批关”,确保适用合规。学透弄懂文件规定,严格遵循审查调查措施使用规定,对“12+3”项措施适用条件、审批权限和流程进行梳理,认真贯彻落实“一事一审核、一事一备案”,对措施使用实行是否必要、是否适用性和是否合法合规进行审核审批,严格扎紧措施审批的“口子”。
严把“使用关”,确保高效权威。为进一步平衡监管和措施使用效率,对“12+3”项措施进行分类管理:调取、查询等涉及被审查调查对象隐私权利的措施,一律经逐级审核报批后,由案管室审核并统一编号开具文书;谈话、询问、讯问等措施由纪检监察室自主编号使用,明确专人管理建立使用台账,每月向案管室通报使用台账,案管室抽查使用情况。实行措施使用分类管理既防止了权利滥用,又在最大限度内提高了办案效率,提升了措施使用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严把“备案关”,确保事清底明。针对各项措施的不同情况,分别制作措施使用台账,对文书使用编号进行严格的登记备案,所有措施使用存根统一交由案管室保管,确保案管室对每类措施文书的使用情况清、底数明,全面掌握审查调查措施使用的总体情况。